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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村民因纠纷致一方被打成轻微伤,检方倾情调纷促和解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9 20:37:00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郝汀然 周丽丽 王新宇

“检察机关这么用心处理我的案件,这个结果我心服口服。”日前,因田地纠纷反目成仇的付某甲与付某乙在湖北省随县综治中心“炎枫相随”检察工作室握手言和。

4月9日,由湖北省委政法委主办的“荆楚政法基层行”主题采访宣传活动走进随州。当日,随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了案情始末。

原来,2023年,付某乙与付某甲因田地纠纷发生口角,付某乙赶到付某甲家中“讨要说法”。双方争执过程中,付某甲被付某乙打成轻微伤。随后,公安机关对付某乙予以行政处罚。但付某甲却对此结果表示不服,认为付某乙非法侵入住宅,应承担刑事责任并需赔偿经济损失。为此,付某甲向随县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申请。

为查清付某乙的行为是否构罪,随县检察院成立办案组,由院领导包案办理该案。经深入审查,该院认为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并无不当,遂决定通过“检律协作+现场调解+公开听证”的方式办理该案,促使矛盾纠纷在初信初访环节得到实质性化解。

根据随县检察院与该县司法局会签的相关制度,随县司法局在征得付某甲同意后,指派了一名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该控告案件。

2024年7月31日,随县检察院包案院领导、检察官和律师一起前往唐县镇某村村委会,就赔偿等事宜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多方合力劝解下,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由付某乙一次性赔偿付某甲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3000元。

调解过程中,检察官得知引发双方纠纷的田地系开荒田地,属村集体所有,遂与村干部进行沟通,督促尽快处理好双方的田地纠纷,促进矛盾有效化解。同时,了解到村民付某甲已离婚十余年,与上高中的女儿相依为命,家庭以种地为生,经济负担较重,检察官又主动对付某甲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

随后,随县检察院在该县综治中心召开检察听证会,对该控申案件审查情况进行公开答复。最终,付某乙当场履行调解协议,向付某甲支付赔偿款并赔礼道歉。

4月9日,随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秦文告诉记者,该院依托“炎枫相随”工作室,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综合运用领导包案、检律协作、上门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切实做到释法说理到一线、矛盾化解在基层、纠纷解决在当地。2024年以来,该院依法妥善处置各类信访事项228件次,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8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6万余元。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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