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夜航2025年04月09日 20:10 黑龙江 听全文
近期
广东深圳宝安政府在线
公布一份事故调查报告
因员工无培训上岗
一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
造成1人坠楼死亡
调查报告显示,2024年12月25日,宝安区福永街道怀德社区福德路13号福中工业区4栋深圳市日晖达电子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发厂房
经调查组认定,宝安福永深圳市日晖达电子有限公司“12·25”(2024年)一般火灾事故是一起因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对员工培训不足而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12月24日下班前,员工蔡某泉将车间生产线上的半成品电芯组用专用胶盒盛放后转运至电芯周转仓临时存放。
2024年12月25日8时01分05秒至8时01分40秒,利某宝、蔡某泉等员工先后进入电芯周转仓领取待加工的电芯及半成品电芯组。
8时01分46秒,蔡某泉弯腰取装有半成品电芯组胶盒,8时01分49秒,蔡某泉放下胶盒,8时01分51秒,涉事电芯组突然开始喷出明火(见下图)及烟雾。8时01分52秒,蔡某泉与其他3名员工立即从门口跑出电芯周转仓。
8时01分55秒,利某宝往窗户方向躲避。随后,涉事胶盒内电芯组引燃仓库内存储的其他电芯及电芯组,火势逐渐蔓延至整个仓库。
利某宝为躲避火势,从窗户攀爬出去并用手攀附在窗外空调外机下方支架上,最终因体力不支从4楼坠落至地面受伤。
第4层的平面示意图
本次事故共造成利某宝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37.92万元(未包含死者工伤保险赔付部分)。
事故原因分析
通过调取现场监控视频及对事故现场人员询问,现场进行勘查、取样,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模拟试验分析,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蔡某泉用胶盒将半成品电芯组存放到电芯周转仓时未采取绝缘分隔,致使电芯组在搬动时因接触发生正负极短接而造成电芯热失控后起火,进而引燃仓库内存放的其它电芯及电芯组引发火灾;利某宝选择向窗户处逃生,因窗外没有逃生设施及立足点,用手拽住空调外机支架躲避火势,最终体力不支从4楼坠落至地面。
被烧毁后的电芯周转仓内部状态
直接原因分析
1.引发火灾的涉事锂电池为半成品电芯组,共由8颗电芯组成,4颗电芯并联扩容,4颗电芯串联升压,处于已点焊与镍片连接的前道工序,尚未完成组装,未采用绝缘材料对电芯极端进行保护。
2.还原涉事电芯组的存放情况,胶盒内共有8组64颗电芯,分4排放置,一排放2组,一组为8颗,呈2×4排列,其中前三排为卧式前后向摆放,最后一排为立式摆放(见下图);电芯组的正负极未统一朝向随意摆放且未设置绝缘分隔,存在搬运过程中因滑动发生电芯组正负极接触而造成短路的风险。
电芯极片接触产生电弧,该汇流排熔断
经实验:锂电芯组正负极若未进行有效保护,在搬运过程中因晃动易发生锂电芯正负极短接,从而导致电芯发生热失控,引起电芯内部温度升高,最终导致电芯组燃烧、爆炸造成火灾事故。
3.电芯组起火后,利某宝第一时间下意识朝后(窗户方向)退避,随着电芯组燃烧产生的大量浓烟并迅速弥漫整个仓库,其未敢往防火门方向逃生,而是选择往窗户方向逃生。因仓库窗外没有逃生设施及立足点,随着火势逐渐蔓延至整个仓库,利某宝只能翻越窗户并攀爬至空调外机下方用手拽住空调外机支架躲避火势,最终因体力不支从4楼坠落至地面。
涉事公司存在问题
1. 未对员工蔡某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便安排其上岗作业,且未对其进行存放半成品电芯组的安全技术交底,导致其不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2. 未采取有效的技术、管理措施,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存放于电芯周转仓的半成品电芯组未采取绝缘分隔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 涉事公司主要负责人丁某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不到位,未组织制定本单位关于半成品电芯组存放的安全操作规程;未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导致新入职人员未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未认真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存放于电芯周转仓的半成品电芯组未采取绝缘分隔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 涉事公司安全主任杨某华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电芯周转仓在投入使用后,未组织或参与拟定本单位关于半成品电芯组存放的安全操作规程;未组织新入职人员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认真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未及时排查存放于电芯周转仓的半成品电芯组未采取绝缘分隔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 涉事公司电池事业部未认真督促检查组装车间及电芯周转仓的安全生产状况,未及时消除员工将半成品电芯组存放至电芯周转仓时未采取绝缘分隔的安全问题。
6. 涉事公司员工蔡某泉在存放半成品电芯组时未为电芯组间设置绝缘分隔,致使半成品电芯组在搬动时因接触发生正负极短接而造成电芯热失控后起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