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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终结都有哪些规定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2:28:03    

仲裁终结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终局裁决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以下劳动争议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劳动者对终局裁决的诉讼权利

劳动者对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对终局裁决的申请撤销权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违反法定程序的;

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仲裁裁决的终结执行

根据《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下情形将导致仲裁裁决的终结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

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的;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仲裁裁决的执行中止与恢复

仲裁裁决的执行可以因特定情况而中止,待特殊情况消灭后恢复执行。若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则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这些规定确保了劳动争议仲裁的效率和公正性,同时也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对于劳动者而言,终局裁决意味着他们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如果认为仲裁裁决有误,可以通过申请撤销裁决来寻求法律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