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建设需要以下资质:
可以承包矿井工程(井工开采)、露天矿工程、洗(选)矿工程、尾矿工程、井下机电设备安装及其他地面生产系统和矿区配套工程。
办理要求包括:
企业资产:净资产800万元以上(一级资质),4000万元以上(二级资质)。
企业主要人员:
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人(一级资质),不少于10人(二级资质)。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矿建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矿山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一级资质),不少于150人(二级资质)。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包括矿产资源调查核实资质、储量评估资质和矿山地质调查资质等。
包括矿山工程设计资质和矿山水文地质设计资质等。
包括矿山开采许可证和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包括矿山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和矿山环境保护工程资质等。
这些资质是进行矿山建设前必须满足的条件,以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安全性和专业性。建议在具体实施前,仔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规,确保所有资质均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