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
变相利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为侵权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侵权行为。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将合作作品当作单独作品发表、在他人作品上署名、歪曲或篡改他人作品、剽窃他人作品、未经许可使用作品、未支付报酬、未经许可出租作品或录音录像制品、未经许可使用出版的图书期刊版式设计、未经许可录制表演等。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假冒他人专利。
这些行为都侵犯了知识产权,并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包括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建议企业和个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