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 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是试用期内,则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一般情况下,人事辞职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以确保双方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工作交接和相关事宜的处理。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未按照上述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可能会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延迟,并可能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如未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等,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