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质人是指在质押行为中提供财产作为债权担保的人。具体来说,出质人可以是主合同中的债务人,也可以是主合同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出质人将动产或财产权利移交给债权人(质权人)占有,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如果债务人未能履行到期债务,质权人有权依法以该动产或财产权利折价,或者通过拍卖、变卖的方式优先受偿。
质押是一种担保物权,质押合同通常需要以书面形式签订,并且质押物的交付是质押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包括可移动的物,而权利质押则是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
需要注意的是,出质人在质押期间有权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如果质权人不行使,出质人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或变卖质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