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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时候生育津贴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9:17:50    

生育津贴的申领时限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分娩后3个月内

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例如,女职工在生育后60至180天内可以领取生育津贴,所需材料包括生育登记保险卡、住院发票原件、参保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保险卡等。

用人单位垫付后申请

用人单位已经垫付生育津贴的,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申请拨付生育津贴。发放生育津贴的起计时间,从录入生育时间或计生手术时间次日起开始计算,按月审核,逐月拨付。

自动生成与一次性发放

从2024年12月1日起,郑州市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的生育津贴,由“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领”调整为“对符合规定的生育津贴自动生成申报数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一次性发放至参保女职工个人银行账户”。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以领取生育津贴,享受生育医疗补贴。具体条件包括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0个月后生育的,或补缴超过3个月的,从正常缴费之日起10个月后生育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建议

及时申领:建议女职工在分娩后尽快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以免超过规定的申领时限。

用人单位责任:用人单位应及时垫付生育津贴,并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生育津贴的申领和拨付。

了解政策:不同地区的生育津贴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职工详细咨询当地医疗保障部门,了解具体政策和申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