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通常指的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与单位或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个体劳动。不过,也有一些例外情况:
1. 文艺、体育单位在得到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
2.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
3. 农村地区未满13周岁且尚不具备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条件的少年,在从事日劳动时间不超过6小时、无损于身心健康的辅助性劳动时,也不被视为童工。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禁止企业非法使用童工,违反此规定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