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效力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包括以下情形: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
合同的效力还未明确。
存在法定可撤销事由,可以被撤销的情形。
合同的效力还未明确的情形。
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合同主体依法变更的,合同依然有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除非法律有其他规定或当事人有其他约定。
如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等手续,则适用相关规定。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被代理人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接受履行的,视为追认;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其效力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宪法为最高级,法律次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依此类推。
法律效力适用规则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即下位法与上位法冲突时,以上位法为准;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以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合同效力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