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决定:刘志敏同志任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不再担任黔东南州财政局副局长职务;姜庭治同志任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王晓霞同志任黔东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罗安春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雷镇黔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森林公安局局长职务;吴开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