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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刘志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19 15:25:00    

州人民政府决定:

刘志敏同志任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不再担任黔东南州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姜庭治同志任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晓霞同志任黔东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罗安春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雷镇黔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森林公安局局长职务;

吴开岑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主任职务。

来源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

编辑 胥芬芳

二审 杨韬

三审 覃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