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撑稳健康“保护伞” 咸宁单笔4万元职工互助金发放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0 10:26:00    

咸宁网讯(记者周阳 通讯员罗燕)“工会真是职工的娘家人,为面临困境的职工提供了及时的帮助和支持。”4月3日,咸宁市某单位职工胡某某收到4万元职工重大疾病互助金后,给咸宁市总工会送去一面锦旗,表达诚挚谢意。

据了解,胡某某通过所在单位工会申请参加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其被确诊急性心肌梗死入院治疗后,申请职工互助赔付。胡某某参加4份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35重+25轻),按照每份最高赔付1万元标准,共计获得赔付4万元。

这是咸宁市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以来的最大单笔赔付。截至目前,咸宁市共有2万余名职工参加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已有19名职工获赔付,金额达63778.04元。职工互助金及时到账,为患病职工送去了温暖和希望,标志着咸宁市职工互助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为职工筑起一道坚实的健康防线。

职工互助保障被纳入湖北省2025年十大民生项目,是工会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基本职责,依托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的,由职工自愿参加,是一种收费低廉、保障力度较大、手续简便、赔付及时、管理规范、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互助互济保障活动,是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咸宁市组织实施在职职工住院医疗、重大疾病(35重+25轻)、女职工特殊疾病、意外伤害等4类职工互助保障活动,随参随保,保障期一年,期满后续保,可选取项目自由组合。凡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都可以通过其所在单位的工会向咸宁市及各县市区工会互助保障申请参加。

咸宁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动员各级工会组织推进职工互助保障提质扩面,持续深入各参保单位,多渠道开展政策解读,扩大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覆盖范围,惠及更多职工,为广大职工送去“娘家人”的暖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