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董事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职工董事有权参加董事会的各项会议,并在会议中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职工董事有权就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提出召开董事会的请求,以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职工董事有权列席与其职责相关的会议,以便了解公司的行政和生产经营情况。
职工董事有权要求公司工会和其他相关部门提供与董事会职责相关的信息和资料,以便更好地履行职责。
职工董事的权利还包括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综上所述,职工董事在董事会中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权利,能够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和表决,并有权就涉及职工利益的事项提出召开董事会的请求。此外,职工董事还有权列席相关会议和获取必要的信息资料。这些权利保障了职工董事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维护职工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