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小学入学所需的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家庭户口簿和父母的身份证。
父母双方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已办理暂住证并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证明,以及父母双方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如市区内居住房屋的产权证、购房合同备案证明或房屋居住租赁证明等。
父母务工就业证明,如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用工合同,以及学生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学(或转学)证明。
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对于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还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如《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等,并需要实际居住。
对于无房户、三代同堂的家庭,则需要提供租房合同、祖辈房产证以及居委会居住证明的复印件,并审核原件。
对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要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并且在本市市区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就业。
建议在小孩入学的当年办理完毕所有相关证件,以确保顺利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