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需要携带的证件如下:
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当事人自备的共同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
2张2寸单人半身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对于华侨和香港、澳门居民,还需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建议:
确保所有证件和材料均有效且准备齐全,以避免因资料缺失而影响离婚手续的办理。
如果是协议离婚,建议提前准备好离婚协议书,并确保所有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是诉讼离婚,则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可能需要的居住证明或户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