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生病报销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联网结算:如果就诊医院已经联网结算,患者在出院时只需凭医保卡进行结算,费用会自动从医保账户中扣除,无需额外报销。
非联网结算:如果就诊医院没有联网结算,患者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前往参保地的医保中心进行报销:
身份证
住院发票
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诊断证明、化验单、病理报告单、检查单等医疗文件
千元以上医用材料的产地证明(国产/进口)
外伤情况说明或深圳市社会保险伤害病人受伤经过确认书
原始收费收据
患者需要先将所有相关费用单据(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医嘱单复印件、出院病情诊断书、费用清单及有效费用单据等)上报至所在单位,由单位经办人员统一办理报销手续。
各区医保部门会录入相关费用单据并进行初审,然后将初审后的材料上报至市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审核结算一处进行最终结算。
综合医保:使用综合医保的社保卡看门诊时,先扣除个人账户的资金,住院时则按规定在出院结账时由共济金和个人按比例承担,无需额外报销。
农民工医保:在绑定的社康中心看门诊普通病可以刷卡,但有些费用不在社保范围内需自费。住院时,费用在住院起付线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全额支付,医院会先记账,再与社保局结算。
深圳医保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达到大病保险起付线(目前为1万元)的部分,自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实现“一站式”实时结算,无需专门申请费用报销。
大病保险实行分段报销,起付线以上至3万元以下部分报销70%,超过3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
建议:
患者在就诊时,最好选择联网结算的医院,以简化报销流程。
对于异地住院,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报销材料,以确保顺利报销。
定期查看个人医保账户,确保账户余额充足,以便及时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