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全称为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是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部分地区以个人为单位)自愿参加的一种医疗保险制度。该制度旨在通过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保障老百姓病有所医,防止参保人员因病返贫、因病致贫。
居民医保的主要参保对象包括:
指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
各类在校大学生。
刚出生的婴儿。
退出现役的军人。
由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为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
经济收入较低、生活困难的居民。
居民医保的筹资方式主要是通过居民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为参保居民提供医疗服务保障。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以通过医保卡结算费用,涵盖门诊、住院治疗及门诊慢性病治疗。在统筹区域外就医的费用,也可以通过医保卡报销。
居民医保的实施,旨在减轻参保人及其家庭的医疗费用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降低居民因病致贫的风险,促进社会的公平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