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逮传销头目的原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传销头目通常非常狡猾和隐蔽,他们往往躲在幕后指挥,并且与各团伙之间保持“单线”联系。这使得警方在取证时面临巨大挑战,难以获得确凿的证据来支持逮捕和起诉。
许多传销参与者被成功洗脑,不认为自己是受害者,甚至认为自己在参与“国家暗中支持的项目”。因此,他们不仅不会配合警方调查取证,反而会将警方的劝解视为打击“负面”。
根据《刑法》规定,只有当传销组织涉及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才会被追诉。这一高入罪门槛使得许多规模较小的传销组织得以逃避法律制裁。
工商机关作为主要的执法机关,其执法权限有限,执法力度往往不够。同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衔接存在问题,导致打击传销的效果不佳。
社会对新型传销模式的宣传力度不足,导致公众防范意识不强,难以识别传销组织的合法外衣。
许多人抱着一夜暴富的心态,容易被传销组织的虚假承诺所吸引,从而陷入传销陷阱。
综上所述,不逮传销头目的原因主要包括取证困难、受害者不举报、法律制裁不足、执法力度和衔接不畅、宣传教育滞后以及个人因素。为了更有效地打击传销活动,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加强执法力度、完善法律体系、提高公众防范意识以及加强宣传教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