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拖欠工资后员工辞职的时间问题,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员工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工资事实之日起 三十天后提出辞职。
劳动者可以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合同中另有约定,比如约定了更长的拖欠工资期限才可以辞职,那么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
如果公司拖欠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通常为一个月),劳动者可以无需提前通知公司,直接通知公司后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员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工资事实之日起三十天后可以辞职,并且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劳动合同中有其他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