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违章的罚款应当在 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如果超过15日没有处理,则需要对当事人进行加收滞纳金的处罚,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驾驶人已经知道自己的违法行为,必须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清罚款,时间以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上的日期为准。超过十五日之后,就收取滞纳金,从第十五个工作日后起每天产生罚款金额百分之三的滞纳金,直到交款为止。
交通管理部门不会用任何方式通知驾驶员,驾驶员无法知道自己是否违章。这种情况下,在下次验车前把罚款交上就可以了,如果没时间或是不方便,在验车当天交也是可以的。
建议:
尽快缴纳罚款,避免产生滞纳金。
如果忘记缴纳罚款,及时联系当地交警部门或通过电子支付方式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