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户籍,也称为城镇户口,是指过去计划经济年代我国实行二元体制时,拥有城镇户口、享有粮油肉等配给、招工等权利的居民,即城镇定量户口的居民,也简称“市民”。具体优势如下:
城镇户口通常就业机会更多样化,特别是在工业、服务业等领域。城市中企业密集,集中了大量的制造业、金融、信息技术等各类企业,能提供广泛的就业岗位。
在社会保险方面相对完善。职工社保涵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能为城镇职工退休后提供稳定的养老金来源;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广,报销比例较高,并且在城市中有更多优质的医疗资源可供选择。
没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参与农村土地的分配,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无法在农村建造自有住宅。
在城镇往往能享受到更优质、更丰富的教育资源。城市里有更多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先进的学校,并且在升学竞争中可能存在一些优势。例如,一些大城市的重点中小学在师资配备上有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等,教学设施包括多媒体教室、实验室等。在高考升学方面,部分地区的城市考生在高校招生名额分配上可能相对农村有一定比例优势。
与户籍挂钩的个人权利有20多项,涉及政治权利、就业权利、教育权利、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各个方面。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入,城镇户籍和非城镇户籍之间的差距正在逐渐缩小,许多城市已经放宽了对农业转移人口的落户限制,提供了一系列的公共服务和福利,以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的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