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担保房是指 保证人为开发商(被保证人)在保修期内按《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履行保修义务,而向购房人(权益人)提供的担保。这种担保的目的是确保购房人在房屋保修期内,如果房屋及其配套装置出现质量保修问题,且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购房人有权要求保证人代为履行合同义务或赔偿损失。
具体来说,质量担保房涵盖的情况包括:
购房人在保修期内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包括房屋套内建筑面积部分和公共部分。
非因购房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开发商未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履行保修义务。
保证人需按照保函和《房屋质量保修保函理赔程序》在保证期间和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包括赔偿直接财产损失和为防止或减少房屋及其配套装置和房屋内财产损失所支付的必要、合理费用。
通过这种担保,购房人的权益得到了双重保证,既可以向开发商追究责任,也可以向保证人索赔,从而确保在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能够得到及时和有效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