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借款通常指的是 企业之间的借款,这种借款行为在会计上通常被记录为“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A公司向B公司支付借款时,计入“其他应收款-B公司”。
B公司收到A公司的借款时,计入“其他应付款-A公司”。
需要注意的是:
借款利率不能高于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
借款收入需要交税。
对于集团内部的财务公司借款,会计科目可能会有所不同,但基本原理是相似的。例如,借款时分录可能为:
借:其他应收款-某电缆公司 200万
贷:银行存款 200万
这种会计处理方法确保了借款关系的清晰记录和财务数据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