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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哪些内容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1:13:33    

法院执行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金钱给付类执行

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收入、股票等财产。

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

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财产。

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

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返还特定的财物。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行为类执行

腾出房屋、交付财务、票证、开具发票、缴纳税款、协助办理过户、协助办理离职手续、拆除建筑物等。

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如交付特定财物或完成特定任务。

对迟延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强制其支付迟延履行金或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执行措施

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储蓄存款。

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稿费等。

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搜查。

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执行文书中所指定的财物或者票证。

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通知有关单位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对迟延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强制其支付迟延履行金或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执行程序

执行的职权的分配、执行异议的提出以及执行的时间期限等。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救济

当事人认为执行行为违法可以提出异议并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请复议。

执行法院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当事人有权向上级法院申请变更执行法院。

案外人提出异议,对法院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或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这些内容构成了法院执行工作的主要框架,确保了法律文书得到有效的实施,保障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