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他人的行为可能触犯的罪名包括 故意伤害罪和 寻衅滋事罪。
定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被害人受到轻伤以上或过失致人轻伤以上的行为。
刑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定义: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刑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区分与适用
故意伤害罪通常涉及对他人身体健康的直接侵害,行为人有明确的伤害故意。
寻衅滋事罪则更多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闹事,行为人的动机多为寻求精神刺激或发泄情绪,行为方式较为恶劣,且可能涉及更广泛的社会秩序破坏。
在实际案件中,应当根据具体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行为方式、伤害程度及后果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以确定触犯的具体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