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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能延期多久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15:12:03    

关于举证期限可以延期多久的问题,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当事人协商确定:

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举证期限,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情况下,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超过十五日,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七日。

证据补正: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的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期间限制。

管辖权异议:

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提出管辖权异议,举证期限中止,自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之日起恢复计算。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理由成立的,准予适当延长,并通知其他当事人,延长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

法院酌情确定: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的期限规定为“适当”,没有具体规定可以延期举证的期限。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的期限无限制,可以要求延长一月、两月,也可以要求延长一年、两年。延期举证可以延长多久,通常是由法院根据案件的需要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法院适当确定延期举证的期限。

综上所述,举证期限的延期时间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而是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申请来酌情确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法院会根据申请内容进行判定,决定是否允许延期及延长的期限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