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保险,也称为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在同一保险时期内分别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这些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情形。简而言之,复保险涉及的是投保人针对同一风险,与多个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导致保险金额总和超出保险价值的情况。
复保险的特点包括:
投保人针对同一保险标的投保。
保险利益和发生保险事故的性质相同。
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
所有保险合同中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
在复保险的情况下,投保人通常不能获得超过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的赔偿,各保险人之间可能会按照比例分摊赔偿责任,或者投保人可以请求各保险人按比例返还保险费。
需要注意的是,复保险的具体定义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例如,根据中国《保险法》的规定,复保险的成立需要满足上述条件,并且当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时,保险人赔偿责任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