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社保需要去 社保局或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参保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社保局的自助终端机登录申请打印或者社保经办窗口申请(无需填表)。
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自助终端机自动读取身份证审核或经办窗口人工审核是否符合转出条件。
符合条件的受理并出具转移凭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携带的材料。
申请人携带转保凭证到转入地申请转入,转入地寄送同意接收函到转出地。
转出地接到联系函后审核办理。
审批通过后向转入地发送信息表和转移基金。
向转入地发送信息表和转移基金,业务办结。
建议:
可以通过当地社保局的官方网站或拨打12333社保热线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社保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