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奔流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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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位、促就业功能,助力全省经济发展和就业形势稳定,6月6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明确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并强化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执行期限均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在稳岗返还政策方面,参保企业需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其中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高于20%。返还标准按企业规模分档执行,大型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60%返还。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为确保政策高效落地,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将采取“免申即享”模式,主动比对数据并告知符合条件的企业,经公示后直接拨付资金,力争尽快完成发放。
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覆盖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限享1次。
对取得《2025年甘肃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指导目录》所列职业(工种)证书的,补贴申领次数可增加2次。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可通过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线上办理或前往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申领,经办机构将严格审核信息,确保政策精准落实。
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方面,甘肃省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失业保险金发放、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常规待遇落实工作,同时为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代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进一步兜牢民生底线。
政策还明确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并享受待遇,但已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领取社保补贴的人员不再重复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确保政策公平高效实施。
此次政策延续优化,旨在通过稳岗返还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借助技能提升补贴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并强化失业人员生活保障,多措并举稳定就业大局,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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