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首页 >  实时讯息 > 

民族团结誓词碑文化保护传承条例正式施行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12 17:11:00    

云南网讯(记者 宋金艳 通讯员 刘艳艳)5月12日,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在民族团结园举行《云南省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誓词碑文化保护传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仪式,该《条例》于202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明确了民族团结誓词碑文化的内涵与外延。涵盖了作为核心象征的1951年1月1日建立的民族团结誓词碑,以及与之相关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科学界定了保护传承对象,全面保护民族团结誓词碑文化。进一步明晰了职责分工,强化政府主导,建立协调机制,形成县域内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又协同合作的工作格局;注重社会参与,强调保护传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条例》突出民族团结誓词碑文化的理论研究、精神阐释、文化传播、宣传教育、传承弘扬、发展利用等工作重点,构建起“实体保护+精神传承+融合发展”的全链条法治框架。要求加强文献档案和口述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利用研究,挖掘阐释文化的历史价值和时代内涵,加强文艺精品创作,创新传播方式,弘扬民族团结誓词碑文化,提高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建立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将其纳入干部教育、国民教育体系以及社会宣传教育。发挥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作用,运用多种形式讲好民族团结誓词碑故事,增强各族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意识。同时,确定每年1月为文化宣传月。强调加强与相关县、市、区的合作,推动民族团结誓词碑文化的协同保护和发展。

据悉,《条例》于2025年2月21日宁洱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3月26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4月25日经宁洱县十八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予以公布,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制定施行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重要回信精神的有力举措,是宁洱传承弘扬民族团结誓词碑光荣传统,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排头兵”的新起点。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接下来,宁洱县将持续抓好《条例》施行,用法治力量推动宁洱在我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中努力走在前、作示范,更好续写新时代民族团结誓词碑故事,让“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的主旋律越唱越响,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越开越绚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