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多次盗窃,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
入户盗窃,不论次数和盗窃价值的多少。
携带凶器盗窃,不论盗窃目的。
扒窃,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秘密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
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
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上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
盗用他人或单位电话打境外色情电话,构成犯罪的。
盗窃假币、毒品等违禁品。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
非邮政工作人员非法开拆他人信件,并从中窃取财物数额较大的。
这些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关于盗窃罪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