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规定,借款利息的最高限额是 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例如,如果一年期LPR为3%,那么借款利息最高不得超过12%。
具体来说,法律依据包括: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2.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因此,在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应超过一年期LPR的四倍,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
建议在借款前仔细审查借款合同,确保利息条款符合法律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