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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些构成原始取得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3:49:33    

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最初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物的所有权。以下情形构成原始取得:

依法建造房屋:

通过自己的劳动建造房屋而取得所有权。

依法没收房屋:

国家依法没收房屋,取得所有权。

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

将无主房屋收归国有,取得所有权。

合法添附的房屋:

如翻建、加层等,通过合法添附取得房屋所有权。

生产:

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活动取得产品的所有权,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始取得方式。

获取孳息:

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如果树结果、存款利息等。

先占:

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

添附:

包括附合、混合、加工等,形成新的财产或具有新质的物。

拾得遗失物:

发现他人不慎丧失占有的动产而予以占有,但拾得人不能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

发现埋藏物和隐藏物:

所有权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善意取得:

不法占有他人动产的人将其无权处分的动产转让给第三人时,如果受让人取得财产是出于善意,则可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

时效取得:

通过时间的推移取得所有权。

国家强制取得:

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采取强制措施取得财产的所有权。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根据具体情形判断是否属于原始取得,并参考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