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连,交通违章申诉的途径如下:
对交通违法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向违法信息签发地的交警队安宣科提出申诉,以核对违法信息。
如果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警告、罚款裁决或拘留裁决,可以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向主管公安机关或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申诉。这些机关在接到申诉后五日内作出裁决。
如果被处罚人不服主管公安机关或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裁决,可以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吊扣驾驶证裁决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后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主管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这些机关在接到申请后五日内作出复查决定。
目前,交通违章申诉只能通过本人亲自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互联网和电话都不能进行违章申诉。
申诉所需材料
处罚决定书
身份证
驾驶证
行驶证
行政复议申请表
申诉流程
1. 到车管所的违章处理窗口办理违章,提交相关证件并领取违章处罚决定书。
2. 向工作人员提出申诉并填写行政复议申请表。
3. 带上行政复议申请表、处罚决定书、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资料到当地的公安部门提交申请。
4. 申诉受理后,交管部门会重新对违章内容和处罚作出核对,并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及相应措施。
建议您在申诉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和证明文件,以确保申诉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