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年假计算方式如下:
新入职员工:若员工连续工作(累计)满12个月后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除以365天,再乘以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离职员工: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除以365天,再乘以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部分天数,然后减去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如果折算后不足一天的部分,则不享受年休假。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年休假5天。
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10天。
累计工作已满20年: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因工作需要确实不能安排年休假的: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后不足一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年休假工资的计算:职工本人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再乘以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按照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
这些规定确保了员工在享受年休假的同时,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议公司在实施年休假制度时,充分考虑员工的具体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