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停业必须经登记机关批准,并且除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外,医疗机构停业不得超过一年。此外,《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且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的,视为歇业。
因此, 诊所停业超过一年且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将会被注销执业许可证。具体到昆明馨帷中医诊所有限公司安宁中医诊所的情况,该诊所自2023年11月7日至今处于歇业转态,且没有提及因改建、扩建或迁建的原因,因此可以推断该诊所已经停业超过一年,应当已经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