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甲基苯丙胺(冰毒)五十克以上,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因此, 冰毒五十克以上可以判处死刑。具体案件判决时,还需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主观恶性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