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失业金时, 需要填写求职要求。这是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失业人员要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满足的条件之一就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同时,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还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
在填写求职要求时,建议您尽可能详细说明您的求职情况,包括:
1. 您正在寻找的职位和行业;
2. 您已经采取的具体求职步骤,例如申请的职位名称、参加的职业培训或求职辅导等;
3. 您的特定技能和经验,以及您计划如何运用这些技能和经验来寻找新工作;
4. 您的求职计划,例如您将会寻找哪些类型的公司或对哪些职位、行业等注重。
这样的详细描述将有助于显示您正在采取积极且有计划的步骤寻找新的工作机会,从而成为您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一个有力证明,有助于您更快地获得资助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