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的管理主要归属不同层级政府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具体来说: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市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
区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总结:
城市规划的管理涉及多个层级,从国家级到镇级,每个层级的政府都有相应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来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这种分级管理体制确保了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有效的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