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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9:29:33    

仓储合同的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书面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仓储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如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以及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如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

口头形式:

虽然书面形式是首选,但法律也允许口头形式的仓储合同。

其他形式:

除了书面和口头形式,仓储合同还可以采用其他形式,只要这些形式能够有形地表现合同内容,并允许随时调取查用。

仓储合同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

一般保管仓储合同:提供完善的仓储条件,保管人负责保管存货人的仓储物,并在保管期结束后原样返还。

混藏式仓储合同:不同存货人的同种类、品质的货物混合保存,保管期满时以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货物返还。

消费式仓储合同:存货人将仓储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保管人,保管期满时以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替代物返还。

仓库租赁合同:仓库所有人将仓库出租给存货人,提供基本的仓储条件,由存货人自行保管商品。

以上信息基于提供的参考信息,具体合同条款和形式可能因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