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地区的孕产假为 158天。具体构成如下:
98天。
60天。
因此, 辽宁地区的孕产假总计为98天(国家规定产假) + 60天(辽宁省额外奖励产假) = 158天。
此外,如果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对于难产(包括剖宫产),增加产假15天。
建议:
顺产:158天(98天国家规定产假 + 60天辽宁省额外奖励产假)。
难产:158天(98天国家规定产假 + 60天辽宁省额外奖励产假) + 15天(难产增加产假)。
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