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之所以慢,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案件本身可能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大量的证据材料或众多嫌疑人,导致检察官需要更长时间来梳理案情、评估证据、确定法律适用及量刑建议。
若案件人数众多,处理起来更为繁琐,每个嫌疑人的情况都需要逐一审查,这自然会延长审查起诉的时间。
案件在犯罪事实、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检察官可能正在与侦查机关沟通补充侦查事项,或者就案件定性与量刑问题与内部同事、上级部门甚至专家顾问进行反复讨论。这种情况下,案件处理速度自然会放缓。
案件还可能受到一些特殊因素的影响,如法律政策的变化、司法机关内部的工作调整、案件关联的其他司法程序(如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进展等,这些都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延缓案件的审查起诉进程。
诉讼不像调解、和解,是双方当事人共同达成的意思表示,诉讼是由国家公权力对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事件作出的对双方都产生影响力的决定,法官作为裁决者,自然是要慎之又慎。每一道程序要落实、双方的权益都要保护,两边的主张答辩都要听,要推敲、演练,以更清楚地了解事实的真相,从而更准确地适用法律,减少损害任何一方权益的可能性。
法官的工作量、压力巨大。案件过多、堆滞,使得案件无法很快地向前推进。例如,一个法官年均要办理1000件案件,相当于全年无休一天3件,而且案件办理不仅是写判决书,还包括开庭、庭前准备。
诉讼包括庭前调解、缴费、送达、证据质证、开庭、庭后补充材料等程序,每个程序都有期限,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推进,案件进程就加长了。
立案前需要准备的工作较多,且每个案子处理都要法官来做,不是一下就能做的,而是一步一步做。立案大厅的案件堆积也会导致处理速度变慢。
催案也是门学问,你催的很紧,天天催,他也许就能快一点。你一但懈怠了,它也就无人问津了,没人催问的案件有的都会石城大海。
如果想加快案件进度,人脉资源也很重要。有时候,通过关系可以更快地推进案件。
综上所述,法院起诉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包括案件本身的复杂性,也包括司法系统内部的工作效率和资源分配问题。为了加快案件进度,建议提前准备、耐心等待,并在必要时通过合法途径催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