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首套房证明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携带相关材料:
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是夫妻之间代办,则需要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单身,则需要携带由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查询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主页和本人页)。
如果是集体户,则需要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未成年小孩的,还需提供户口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身证明(丧偶、离婚、未婚者需提供)。
查询以家庭为单位,夫妻之间可以代办,但其他人代办需要提供委托公证书。
查询后,如无房产记录,则可以缴费并盖章,完成首套房证明的开具。
首套房证明的开具机关必须是县级以上的房管部门。
如果购房者是农村户口,则首套房证明可在村委会开具,然后到镇、县相关部门依次盖章。
证明上需要有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和经办人联系电话。
综上所述,开具首套房证明需要携带齐全的相关材料并按照上述流程进行预约、查询、缴费和盖章。建议在前往房管局前,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