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总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最终将项目作为一个完整的“交钥匙”工程交给业主。
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或合作体,共同对业主承担连带责任。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既有分工又有协作,有利于发挥设计的主导作用,也有利于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运用其施工经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总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和采购,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项目较为复杂,需要专业设计和采购能力的项目。
总承包商负责项目的采购和施工,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项目的设计和采购工作已经由其他单位完成,总承包商只需要负责后续的采购和施工工作。
此外,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个类别,分别是: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2.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3.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4.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6.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7.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
8.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
9.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
1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11.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
12.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这些类别涵盖了不同领域和专业的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力和市场需求,选择适合的类别进行资质申请和项目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