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申请延期的具体流程如下:
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满前,如果因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应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时需要提供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以及《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表》、《工伤认定书》等相关材料。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后,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
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不属于职工或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建议
工伤人员应及时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申请,并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