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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民调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1:25:03    

法院民调是指 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民事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等问题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这种调解方式又称诉讼中的调解,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解决民商事纠纷,结束诉讼程序的一种方式。

法院调解的特点包括:

主体不同:

人民调解由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专业调解员主导,而法院调解由法院的工作人员或法官主持。

适用范围不同:

人民调解主要适用于民间纠纷、邻里矛盾、家庭纠纷等社会生活中常见的非复杂性案件;法院调解适用于更为复杂的法律纠纷,尤其是涉及诉讼的案件。

法律基础:

法院调解建立在当事人处分权基础之上,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和法院行使审判权相结合的产物。

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出具的调解书需要经过当事人签收后才发生法律效力,以最后收到调解书的当事人签收的日期为调解书生效日期。

调解原则:

法院调解应遵循查明事实、分清是非、自愿与合法的原则,调解不成时,应及时判决。

通过法院调解,当事人可以在法律框架内自愿达成和解,从而节省诉讼时间和成本,提高司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