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可以在以下地点进行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离婚协议书在民政部门或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后,也可以进行公证。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文件。
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建议
为了确保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建议选择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这样更加方便且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涉及到不动产,则需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公证时,请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并按照公证机构的要求进行预约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