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开具留学回国证明,您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抵达留学目的国后,及时到中国驻在国的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报到和注册登记。
填写《留学人员登记表》,并确保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如有可能,利用使领馆提供的网上注册登记服务进行线上登记。
准备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空白处粘贴2寸照片一张。
获取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信原件,详细说明学习起止日期、专业、学位等信息。
准备有效护照的身份页和留学国家的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复印件。
提供成绩单,研究型硕士或博士生如没有考试成绩,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说明信原件。
准备回国机票的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的复印件。
在学成回国工作前约1个月,携带上述材料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申请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到场,可委托他人办理,此时需提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相关身份证明和委托信。
通常应在毕业(结业)回国前两周内来大使馆办理,不可提前办理。
对于毕业已超过两年的留学生,可能不予开具海关申报联,只能开具留学生联。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
请确保所有提交的材料都是最新的,并且符合使领馆的要求。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建议直接联系您所在国家的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