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的公示期一般 不得少于3天。具体规定如下: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其公示期应不少于3日。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需要长期公示,但中标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内属于质疑期。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其公示期也不得少于3日。
因此,无论是哪种类型的公开招标项目,公示期都不得少于3天。这是为了确保招标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障所有潜在投标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